国家出台优惠政策征集高校应届生入伍

时间:2009-11-15  来源:新浪网  作者: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韩修全 吴庆忠)为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今年,国家针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出台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每名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较高不超过6000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国家对获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格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上述原则和金额,在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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