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预征不影响就业

时间:2009-10-19  来源:大江网  作者:

 日前,据连云港警备区消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预征的不影响其就业,已和工作单位签约,如想应征入伍不属违约。大三学生既可作为毕业班学生,也可作为在校生入伍。

 

 据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

 

  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之后,如果在正式入伍前又找到工作,国家制定的预征政策充分尊重和保护毕业生自主择业的权利,即参加预征的毕业生经过初检、初审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仍然可以选择就业。

 

 此外,大三学生可以作为毕业班学生在今年冬季入伍,6月底前在就读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户口在学校所在地的,年底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和批准入伍,服兵役可以视为实习,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的,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也可以作为在校大学生入伍,服现役完成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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